早晨在公交上听到一则新闻,说是荷兰拟通过一项法案,允许对重症儿童实施安乐死。当家长及医生认为患儿所遭受的病痛远超过这弱小的生命所能承受时,可对其实施安乐死。拥护者认为此亦即人道精神的体现,而反对者则痛斥,任何生命都有其生存的权利,一时甚嚣尘上,莫衷一是。
听罢沉思,觉得自己应该算是拥护者的一员,与其在痛苦中煎熬毫无希望地活着,倒不如保留尊严地死去来得痛快。如果生命的意义仅仅是通过各种冰冷的管子来延续,或者只能通过仪器上的曲线来表示的话,这其实与死去无异,活在仪器中与活在天堂里都一样,或者后者更让人向往。
对于家长或言,这是一个残酷的抉择,理智和情感,孰轻孰重?但无论如何,请不要非难,因为他们才是最痛的人。
– 作者: 渔民 2005年12月16日, 星期五 09:58